千龙网北京11月10日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了对北京喜梅商贸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昌)质监当罚字【2017】129号。
决定书显示,该单位用于贸易结算用的电子台秤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
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工商资料显示,北京喜梅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22日,注册资本1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销售日用品、服装鞋帽、蔬菜、水果、化妆品、金属材料、文化用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