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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监局公布4批次不合格食品

2017-11-08 14:2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1月8日讯 国家食药监总局11月7日发布了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81号)。

通告显示,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糕点、特殊膳食食品、饼干、调味品和蔬菜制品等5类食品445批次样品。其中糕点101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饼干82批次,调味品106批次,蔬菜制品10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据了解,不合格产品有宁波市江东沁馨果源水果店(孙卫星)销售的标称北京富臣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进口、ANO 2000,Lda(原产国:葡萄牙)生产的棠慕迷你黄油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1.6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60%。

杭州千川禾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四川省思味思我食品有限公司(原产国:西班牙)代理的安娜三角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9g/100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8倍。

京东星娃母婴专营店(经营者为杭州星娃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江西铭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蛋黄菠菜有机米粉和益生菌有机米粉,钠检出值分别为0.311mg/100kJ和0.478mg/100kJ,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低于1.8 mg/100kJ)分别低82.7%和73.4%。

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北京、江西、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进口商、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流通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资料显示,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钠是人体必需的营养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钠含量不得低于标签明示值的80%。钠元素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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