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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立股份收到政府补助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被出具警示函

2017-11-02 16:26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1月2日讯 11月2日,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发布公告称,因收到政府补助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海立股份2016年度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3,593.06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相关利润超过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但未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海立股份表示,公司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在政府补助达到信息披露要求时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海立股份官网显示,公司于1992年在上海市证交所上市(A股600619/B股900910),主营压缩机、电机、驱动控制、冷暖关联(集研发、采购、制造、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专业化生产制造企业)。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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