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日讯 11月1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12315”十月份消费者投诉报告显示,10月,12315信息采集综合服务平台共登记消费者投诉信息77749件,接待消费者咨询24726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46.54万元。其中,“共享汽车”成为新的消费投诉热点。
随着“共享经济”的普及与发展,共享汽车忽如一夜春风来,出现在城市里的大街小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它也带来了一些麻烦。
消费者刘先生称通过手机APP端注册某家共享汽车公司,并根据该公司规定预付2000元作为租车押金。网站注明“15个工作日押金可退”。消费者用车结束后成功申请退押金,但至今一个月未收到退回款。无奈之下刘先生致电121315中心请求调解。目前,工商部门已受理此事,正在进一步进行调解。
根据消费者反映情况分析,问题主要集中在:拖延或拒绝退还租车押金;商家赠送的优惠券无法使用;汽车行驶中遇故障、交通事故、交通违章,后续理赔时责任与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由于租车软件故障导致多扣费、或引导错误的停车位置;客服电话无人接听等方面。
10月,“共享汽车”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因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
一是要了解共享汽车的使用条款及收费标准。共享汽车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现行法律法规与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所以需要消费者事先对用车条款进行了解,特别是对于车辆发生故障、交通事故时,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避免因责任划分不清引发纠纷。
二是关注汽车电量。目前,市场上投放的汽车大多数为新能源电动车,租车时电量不一定被充满,所以您在使用车辆前要规划行程,选择一辆能满足使用的汽车。
三是使用前对汽车做检查。共享汽车有别于传统租车,省去了与租车公司之间交接的环节,方便的同时也出现一些新问题“验车环节归属消费者一方”。所以您在用车前要观察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如果发现有明显划痕或碰撞痕迹,拍照保留证据并向汽车公司报备。
四是用车要遵规守法。行使中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避免违章,还车时将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方便其他租车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