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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宁波分行授信业务准入管理不审慎等被罚款30万元

2017-10-27 17:3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0月27日讯 10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银监局发布甬银监罚决字〔2017〕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杨明,因授信业务准入管理不审慎等,宁波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截图

处罚信息截图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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