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26日讯 10月26日,中国保监会发布〔2017〕40号文件,对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监管函。
文件显示,中国保监会于2017年3月2日至3月31日对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司治理现场评估,查实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关联交易、合规与内控管理、内部审计、考核激励、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问题。
中国保监会监管函截图
具体包含为公司章程管理不规范、董事会运作不规范、监事会运作不规范、经营管理层运作不规范、发展规划未报股东大会批准、合规与内控管理不规范、考核激励相关内容不符合要求、内部审计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等。
文件指出,中国保监会要求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高度重视公司治理评估发现的问题,在接到监管函后立即实施整改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专项工作组,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当明确具体时间和措施,确保将每一项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同时,中国保监会要求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要求,按照整改方案,对评估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形成整改报告,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至中国保监会。已经整改完成的,列明整改完成时间及具体措施;尚未完成的,列明整改时限及具体方案。
此外,中国保监会要求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此次评估和整改为契机,加强对公司治理相关监管规定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合规意识,全面查找公司在“三会一层”运作、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内部审计、考核激励、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加强问责,有效防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