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爱本兮”:我家有套老房子出租给人已经四五年时间了,这个租户从来都没变过,租金每年一付,也从没给我们惹过事。可是前不久我才无意间听一个老邻居说,这个租户在我租给她的房子里做起了小生意,而且并没有办理相关证照。我想问问她这样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是无照经营会怎样处理?
说法:《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也就是说,房主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性质,租赁房屋的人也不能随意将住改商,遇到类似情况房主有权收回其出租的房屋。
另外,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进行查处,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二)向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三)进入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查阅、复制与涉嫌无照经营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时报记者 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