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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邮储银行绍兴市分行被罚款40万元

2017-10-13 17:06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0月13日讯 10月13日,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发布绍银监罚决字〔2017〕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绍兴市分行因贷款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违规行为,被绍兴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邮储银行绍兴市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贷款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违规代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信贷资料。

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邮储银行绍兴市分行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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