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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公司对违规减持股票的董事进行了批评教育

2017-10-13 16:1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0月13日讯 近日,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阳光电源)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对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董事郑桂标先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公告显示,阳光电源近日收到该公司董事郑桂标关于减持公司股票的相关函告。根据函告,郑桂标此次减持公司股票属违规减持情形:

郑桂标作为该公司的董事、副总裁,其证券账户于2017年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8.7万股,股票来源系首次公开发行取得,此次减持股数占该公司总股本0.01%,减持成交均价为16.88元/股,减持成交金额315.66万元。截至目前,郑桂标尚持有该公司股票14,276,36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0.99%。阳光电源股票于2011年11月2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截至2017年10月8日前郑桂标没有买卖股票行为。

据了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

对于郑桂标的违规行为,阳光电源表示,公司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其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要求其严格执行。郑桂标先生深刻认识到此次违规减持的错误及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对此次违规减持行为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一定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于1997年在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资本144876.860000 万人民币,是一家专注于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11月,阳光电源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00274)。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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