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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江股份因爆炸事故被罚100万 或阻碍其IPO进程

2017-10-13 11:54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0月13日综合报道 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林江股份)12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因2017年6月9日发生的一起爆炸事故受到了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据悉,该次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且事故发生后林江股份在信息报送中存在谎报事故信息的情况。对此,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林江股份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该公司总经理处以434000元的罚款。林江股份表示,公司按要求进行积极整改,充分吸取了该次事故教训,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争取早日恢复生产,并将按规定定期限缴纳罚款。

记者了解到,2017年9月26日,拟IPO挂牌公司林江股份(832834)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被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立案侦查。公告显示,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易苗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实际控制人、董事易克炎因患有严重疾病被采取取保候审。主办券商东方花旗证券发布风险提示称,该公司因上述安全事故,仍处于停产中,公司经营受到较大影响。

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事故直接原因是:企业受利益驱使,在明知中试过程存在巨大安全风险的情况下,为逃避监管,通过隐瞒不报方式,利用晚上时间,在已责令停产的车间开展农药产品的中试研发。

中试项目技术资料粗糙,且未经全面风险分析和论证,仅依据500ml规模小试,就盲目将中试规模放大至1万倍以上;事故当晚进行的中间体氧二氮杂庚烷脱溶作业,由于对反应参数和物料性质缺乏了解,且DCS连接的测温系统设计不合理,导致物料升温过高引发热分解,进而引起爆燃。

公开资料显示,林江股份于2015年7月挂牌新三板,主要从事氟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2016年12月,该公司开始接受天风证券的上市辅导。

由于该公司目前还处于停产状态,对下半年业绩也将会造成一定影响。由此来看,以上种种问题都将有可能阻碍其IPO进程。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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