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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春城农商银行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等被罚款20万元

2017-10-12 13:46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0月12日讯  10月12日,中国银监会四平银监分局发布的处罚信息显示,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遭四平银监分局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抵债资产风险五级分类不准确,少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及不具备资质违规办理同业业务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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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对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春城农商银行全称为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四平市金合、金诚、京华三家城市信用社,始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历经30余年的风雨历程,2015年初由九台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积极推动重组改制工作。2015年3月2日,公主岭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春城农商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同意将金城、金合、京华等三家信用社改制组建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9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吉林省监管局批准,吉林春城农商银行正式成立。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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