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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信披违规等 *ST烯碳和7名高管被深交所公开谴责

2017-10-11 10:34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0月11日讯 深交所10月11日发布公告,因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且未披露修正公告、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关联交易和资产减值计提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等问题,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烯碳”)和7名高管被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显示,2017年1月26日,*ST烯碳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披露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4.5亿元至5.2亿元。2017年6月24日,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显示,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4.74亿元。上述事实显示,*ST烯碳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公司业绩与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公司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公司未能披露修正公告。

同时,*ST烯碳还存在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该公司于2017年6月24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公司对2015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差错更正,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未分配利润等均产生影响。其中,影响201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000,199.19元,影响2015年未分配利润-86,841,982.11元,其差错率分别为138%和-165%。

公告还显示,*ST烯碳全资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2016年度向关联方香溢通联(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采购电解铜(不含税)323,372,086.78元。上述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其金额占2015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2.85%,但*ST烯碳未履行任何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2016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为392,063,950.84元,占201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2252%,此项资产减值计提*ST烯碳同样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ST烯碳还存在未能及时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审议程序存在瑕疵,信息披露不准确且存在重大遗漏等违规行为。

*ST烯碳时任代董事长兼时任董事兼时任执行副总裁王利群,时任董事兼时任总裁范志明,时任董事刘成文,时任董事兼时任常务副总裁张小猛,时任独立董事申屠宝卿、朱宝库,时任财务总监李寿兵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深交所对*ST烯碳和王利群、范志明、刘成文等7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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