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0月10日讯 10月9日,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网力”)副总经理何华杰在半年报披露“窗口期”减持公司股票,且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何华杰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东方网力股票 10,000 股,减持金额 198,000 元。2017 年 8 月 25 日,东方网力披露 2017年度半年报,何华杰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减持公司股票,构成敏感期买卖股票,也未在减持股票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
何华杰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 3.1.11 条、《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8.17 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深交所要求何华杰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东方网力官网资料显示,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于2014年1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367。作为北京地区首家上市的安防企业,公司上市一年后市值即突破百亿,增幅达10倍之多,成为中国安防行业公司市值增长最快、最具投资价值的企业之一。
东方网力2017半年报显示,公司半年度营业收入739,117,822.05元,同比增加26.0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485,329.90元,同比增加5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