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30日讯 日前,北京曼蕾嘉商贸有限公司因网售商品标示价格违规,被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发出的朝发改价检处[2017]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曼蕾嘉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彭宁。根据群众举报,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依法于2017年2月7日至3月17日对北京曼蕾嘉商贸有限公司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检查。经查,北京曼蕾嘉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在天猫芳玑旗舰店销售“芳玑面膜15片礼盒装不睡宝石提亮肤色优氧健肤晶透亮彩提亮”,标示价格¥375.00元,促销价¥109.00元;北京曼蕾嘉商贸有限公司未标明划线价格的含义。
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认为,北京曼蕾嘉商贸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国家发展改革委源于印发<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价监[2014]1223号)第六条第(二)项以及第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京发改规[2016]9号)第二十三条以及对应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发改委决定对北京曼蕾嘉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