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29日讯 9月29日,鄂尔多斯发布公告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化工分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分公司”)涉嫌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事实,被国家发改委罚款1937.55万元。
公告显示,鄂尔多斯于2017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近日,氯碱分公司收到了国家发改委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7】7号),主要内容如下:
氯碱分公司在2016年销售聚氯乙烯树脂(以下简称“PVC”)过程中,存在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国家发改委对氯碱分公司上述行为作出以下决定:
1、责令氯碱分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2、处以氯碱分公司2016年度PVC产品相关市场销售额193755万元百分之一的罚款,计1937.55万元。
鄂尔多斯在公告中称,考虑到公司持有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上述处罚对公司的影响金额1,162.53万元(1,937.55万元*6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0.16%、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38%。该行政处罚将会减少公司本年利润。并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