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29日讯 安徽保监局于9月27日作出皖保监罚〔2017〕19号处罚决定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滁州中支”)存在列支费用赠送给商业车险电网销业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违规行为,被罚款50万元,两名高管被警告并处罚。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2017年7月6日至8月12日期间,平安财险滁州中支通过“业务及管理费-业务宣传费”科目列支购买加油卡费用,用于赠送给商业车险电网销业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平安财险滁州中支罚款50万元。
同时,时任平安财险滁州中支总经理张志豪,负责全面工作,承担直接责任;时任平安财险安徽分公司新渠道业务部渠道总监王文君,承担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安徽保监局决定对张志豪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王文君警告并罚款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