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2014年、2015年,一品红向广润集团累计拆出资金32548.5万元、2900万元,收取的利息费用为1003.14万元、43.19万元。2014年一品红向关联方昊辰药业资金拆出5677.44万元,从昊辰药业资金借入2740.00万元,未收取或支付利息。一品红通过非关联方广东健兴医药有限公司、广州诺金制药有限公司、罗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金泽药业有限公司、深圳美信建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辉盛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等拆出资金给广润集团使用。(1)一品红需说明上述资金拆借所履行的程序;(2)一品红需说明通过非关联方拆出资金给控股股东使用的原因及合理性,控股股东、公司与上述非关联方除此之外是否还存在其它直接或间接为公司输送利益、分摊或转嫁成本和费用的情形;(3)报告期一品红从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罗欣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采购金额增速较快,从期初的520.05万元增加到今年上半年的4608.92万元,一品红需说明原因及采购价格的公允性。
第二,申报材料显示,一品红的主营业务包括自有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代理药品的销售两部分,其销售模式主要为招商代理模式和学术推广模式。报告期内,代理药品通过招商代理模式取得的销售收入分别为32774.24万元、39856.98万元、52487.09万元、25330.79万元。一品红需说明:(1)自有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代理药品的销售是否属于同一种业务;(2)通过招商代理模式进行代理药品的销售是否符合“两票制”的相关规定以及该销售方式的商业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