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27日讯 近日,杭州爱立特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爱立特,股票代码838383)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显示,爱立特未在2017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据了解,爱立特于2017年9月22日收到股转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1321号)。决定显示,爱立特未在2017年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股转系统表示,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刘明峰先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股转系统依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对爱立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该公司的时任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刘明峰先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爱立特表态,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公司对上述《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