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22日讯 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京人社劳监罚字〔2017〕0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7年5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书面审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超时加班的情况。经立案调查,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2月24日,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安排张某、付某、李某等183名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超过三小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属于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为。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的行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91500元(按每人500元标准处罚)。
百度资料显示,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成立于1991年12月,是日本资生堂与北京丽源公司的合资企业。1993年,公司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工厂,开始在日本资生堂研究所的协助下生产“AUPRES/欧珀莱”系列化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