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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燕广友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因商品条码未经注册被罚2000元

2017-09-22 10:2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9月22日讯 昨日,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向北京市燕广友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因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被处以2000元罚款。

据京(石)质监罚字【2017】 78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8月11日,北京市石景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北京市燕广友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进行专项双随机检查,在现场对该公司经销的商品(名称:防雾毛巾,商品条码6953379600170,标注生产企业:义乌市卡百年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浙江东阳市江北经济开发区)有关信息进行记录。

2017年8月14日,北京石景山质监局执法人员向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请求协查上述产品标注该条码是否真实有效。2017年8月16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回复称,北京市燕广友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名称:防雾毛巾,厂商识别代码:69533796,标注企业名称:昆山长城世喜清洁用品有限公司,有效日期:2019年3月25日)所使用的商品条码未经核准注册。经调查,该公司对上述结论无异议。

北京石景山质监局表示,北京市燕广友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的商品条码的行为违反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市燕广友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改正,并给予其2000元的罚款。

责任编辑:都基强(QF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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