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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煤矿给安全管理人员套上“紧箍咒”

2017-09-22 08:5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9月22日讯(通讯员 蒋振华)在山东能源枣矿集团七五煤矿安监处月度下发安全简报中,有一份考核特别引人注目,安全生产职能科室的管理人员下井、抓“三违”、查隐患条数等上岗履职考核情况,指标没有完成的给予相应处罚。

这是该矿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的一个体现。

为进一步转变各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管理人员的下井质量,该矿按照相互监督、相互考核、相互制约、相互提升的原则,实施了双向互动监督制度,明确规定矿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在日常下井检查过程中,在查找现场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全面督查安监员、班组长等跟班作业人员的上岗质量,包括交接班时间、上岗牌悬挂、交接 班记录填写、现场安全隐患评估、现场安全管控、施工单位规程措施落实等内容,对现场安全管控不到位、履职尽职不到位的现象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扣分处罚、“三违”登记、曝光亮相等处理。

该矿规定,带班人员下井时间不少于6小时,参与指标考核管理人员和日常安全检查人员下井时间不少于4小时。所有考核人员必须在考勤簿上亲自签字,不得代签,否则,本班考勤取消,并在矿早调会通报。职能科室管理人员和矿带班人员井口签字与现场安全检查单签字双层对照考勤,缺一不可,否则取消当日考勤,对弄虚作假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矿信息中心和北七信息站重新建立考勤登记簿,根据下井的类型分别建立《职能科室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下井考勤登记簿》、《带班人员下井考勤登记簿》、《安监处管辅人员下井考勤登记簿》、《安全检查解剖分队活动考勤登记簿》、《区队三大员下井考勤点名册》、《区队管理人员周末带班考勤登记表》。该矿安监处每月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未完成下井指标的人员进行处罚。

该矿还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和安监人员负责隐患的跟踪闭合,对问题假闭合、责任单位整改不及时或重复出现的,实行上挂下连、升级处理,进行责任追究,加倍处罚。

与此同时,该矿也授予职工维护自身安全的“尚方宝剑”。现场跟班和施工作业人员享有与管理人员相互监督的权利和义务,监督其下井质量、检查质量。跟班人员对检查人员一人到现场三联单签多人姓名或不在现场填写三联单等情况的,有权拒绝在三联单上签字。

各级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如存在不进头面、弄虚作假现象的,现场施工人员有义务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一经查实取消当日下井指标,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在此基础上,该矿还在井口大厅设立职工举报箱,对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举报有功的人员,不仅严格保密,还给予奖励。井口信息中心负责日常管理考核,凡是发现把关 不严,上、下井代签字等弄虚作假现象未落实处理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实行安全管理人员全方位监督,是为了保证现场安全工作的指挥、督导到位,只有领导切实跟到了工作现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意识才会增强,才能做到小隐患及时彻底处理,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该矿安监处处长杨后勤说道。

责任编辑:詹婷婷(QT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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