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20日讯 昨日,保监会下发一则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康人寿”)行政处罚。
保监会资料显示,弘康人寿2017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子公司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由固定资产调整为投资性房地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经审查,该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不符合偿二代监管规则和会计准则规定,评估增值依据不足。
基于此,保监会责令弘康人寿对江苏安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安科科技大厦采用成本法计量,对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并且责令弘康人寿重新编报2017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并于9月20日前通过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报送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