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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4家企业IPO申请被否 年内已达52家

2017-09-14 08:50 中国经济网

今年以来被否的企业中,有32家拟在创业板上市,占比为61.5%

根据证监会安排,昨日原本有8家拟在创业板上市企业的IPO申请接受发审委的审核,不过,由于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证监会决定取消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这是今年以来,第8家IPO申请被取消审核的企业。而另外7家上会的企业中,有4家被否,分别是珠海市赛纬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智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此,今年以来,已经有52家企业的IPO申请被否,其中,有32家为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占比为61.5%。

对此,大同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郑虹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被否数量较多,这主要是由三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创业板IPO门槛低于主板与中小板,大多数想上市的企业把目光集中到了创业板身上;二是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需要具有创新型科技含量的主营项目,不排除部分企业为了能够上创业板存在包装的可能,因此,在审核过程中自然会被否决;三是由于创业板门槛相对较低,部分企业急于上市而忽略了上市后企业的成长性,而在审核过程中,对企业上市后的成长性是审核的重点之一,因此,对于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拟上创业板的企业来说,被否的概率就大了。

从上述52家企业的情况来看,盈利能力是否可持续、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财务数据是否真实合理、公司是否规范运作、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是IPO申请被否的主要原因。

以8月份被否的4家企业为例,对于如意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审委要求其说明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流程,如何核查现金回款的真实性,以及现金回款的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江西耐普矿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说明在目前的客户结构和行业特性的情况下公司有无采取措施以保证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说明与关联方之间借款的公允性和必要性;西藏新博美商业管理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被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关联方或者第三方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代垫费用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人为压低发行人高管和员工薪酬以降低期间费用、增加利润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商业贿赂问题已经成为发审委关注的重点之一。《证券日报》记者经过对今年上会的289家企业进行梳理,注意到至少有25家企业被问及商业贿赂问题,占比达到8.65%。在上述25家企业中,医药医疗企业数量过半,达到13家。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拟IPO企业而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到洁身自好,不要认为这是行业“潜规则”,就觉得不是事儿。而要避免这一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完善内控制度,坚决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责任编辑:詹婷婷(QT0006)作者: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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