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13日讯 9月12日,蓝岛环保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洋浦蓝岛环保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洋浦蓝岛)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收到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浦环罚告字【2017】10 号)。
公告显示,洋浦蓝岛位于洋浦港 1 号泊位东侧的 2 个 1000吨散装物料中转库及位于洋浦港三期码头西侧的 2个 15000 吨原料(熟料)中转库未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已建成投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要求洋浦蓝岛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拟对洋浦蓝岛处以建设总投资额 729.7 万元的百分之一共计72970元的罚款。
蓝岛环保在公告中称,洋浦蓝岛在规定期限内积极与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局进行沟通,并积极补办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该次拟进行的行政处罚不会对洋浦蓝岛及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蓝岛环保于2015年11月17日登陆新三板挂牌交易,股票代码为834335。蓝岛环保主营业务为碱渣、矿渣、粉煤灰、钢渣等各类工业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
蓝岛环保2017年半年报显示,截止2017年6月30日,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2.28亿元,较上年同期26.2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8.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3%;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上年同期为0.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