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12日讯 昨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了对北京土曼科技有限公司出厂、销售未经3C认证、未标注标准的“土曼T-RIPPLE”智能手表一案的处罚信息。
据京(兴)质监罚字〔2017〕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接举报后,于2017年3月6日对北京土曼科技有限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通过天猫“土曼旗舰店”所销售的“土曼T-RIPPLE”智能手表属于《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目录》0805类“各类载体形式的音视频录制播放及处理设备”所规定的应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该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获得了编号为:2016010805887406的3C认证证书。
2016年7月28日前,北京土曼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天猫“土曼旗舰店”销售了未经3C认证的“土曼T-RIPPLE”智能手表22只,退货2只。已销售的20只中,18只销售价是1299元,2只销售为1499元。涉案产品成本价为1018.573元。违法所得6008.54元。涉案产品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
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北京土曼科技有限公司出厂、销售未经3C认证、未标注产品执行标准的“土曼T-RIPPLE”智能手表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相关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销售未经认证的“土曼T-RIPPLE”智能手表,责令该公司于30日内改进,同时处以6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罚没合计6008.54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土曼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02-12在开发区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汪伟,注册资本178.7512 万人民币,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