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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控股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未及时披露 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2017-09-08 13:3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9月8日讯 近日,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控股”)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藏格控股时任董事长邢福立,时任副董事长秦文平,时任董事兼副总裁郭宝贵,时任监事赵平安、王济贤、张秋冬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藏格控股2016年度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6月28日,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99.22%的股权完成过户,成为藏格控股的控股子公司;7月27日,藏格控股新增股份上市,西藏藏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创业”,原青海藏格投资有限公司)成为藏格控股的控股股东,肖永明成为藏格控股的实际控制人。藏格创业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17日期间通过挪用藏格钾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累计占用藏格控股资金93,688.16万元。其中,2016年度累计占用资金83,188.16万元,2016年7月27日至12月31日累计占用资金10,798.77万元,2017年1月1日至4月17日累计占用资金10,500万元。

藏格控股对上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亦未在2016年7月25日、9月28日公告的《金谷源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披露藏格创业占用藏格钾肥资金情况。

深交所公司管理部认为,藏格控股时任董事长邢福立,时任副董事长秦文平,时任董事兼副总裁郭宝贵,时任监事赵平安、王济贤、张秋冬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和第3.1.5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同时,深交所提醒该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据藏格控官网,藏格控股成立于1996年6月25日,注册资本20.72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肖永明。2017年6月13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原公司名称“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藏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氯化钾的生产和销售。

责任编辑:郑雪(QF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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