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7日讯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锦泰保险”)9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9月4日收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做出的“川保监罚〔2017〕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锦泰保险四川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费率,涉及保费差额21897.68元,涉案保单41件,违反《保险法》第135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170条的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决定对锦泰保险四川分公司作出罚款24万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邓明湘,公司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改[2010]881号”文件批复设立,由四川省委、省政府倡导,成都市委、市政府牵头,成都市国资委独资的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发起,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九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第一家总部设在四川成都的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