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5日讯 昨日,艺人涂料(北京)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内墙涂料,受到了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处罚。
据京(丰)质监罚字〔2017〕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流通流域商品质量抽检中,标称艺人涂料(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艺人牌内墙涂料,5L/桶。经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耐洗刷性项目不符合GB/T9756-2009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调查,当事人2016年8月1日生产内墙涂料50桶,5L/桶。销售价60元/桶,成本50元/桶。已全部销售。该批产品货值金额3000元,违法所得500元。
调查认定,该公司的行为属于生产、销售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内墙涂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九条有关规定。北京市丰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艺人涂料(北京)有限公司处货值金额1.1倍的罚款33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罚没合计3800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艺人涂料(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0日,注册资本500万元,所在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怡海花园富润园9号楼1405号,经营范围包括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五金交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