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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支付业务规定 得仕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没约56.5万元

2017-08-28 14:1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8月28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布"上海银罚字〔2017〕3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得仕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5249.23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共计罚没人民币565249.23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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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得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10月25日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陈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上海市、北京市)、互联网支付(全国)等。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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