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28日讯 近日,天津保监局发布津保监罚〔2017〕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 经查,2017年2—4月份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虚列咨询服务费用于支付机动车商业保险超出约定代理手续费比例以外的销售费用,虚列报销费用41万元,涉及保单146笔。时任经代与综拓客户部总经理助理万海涛和时任总经理助理(资深经理,2017年4月1日起)孙宝奇,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天津保监局认为,该公司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天津保监局决定对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公司时任经代与综拓客户部总经理助理万海涛、总经理助理孙宝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万元、4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