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的通知精神,省食品安全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十个部门制定《江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地8月11日起组织实施。
治理内容包括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等。
来源标题:我省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的通知精神,省食品安全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十个部门制定《江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地8月11日起组织实施。
治理内容包括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