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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泗水农村商业银行苗馆支行违反规定被罚35万元

2017-08-11 14:3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8月11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济宁监管分局发布济银监罚决字〔2017〕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山东泗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苗馆支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调查、审查;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济宁监管分局对山东泗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苗馆支行处以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7月19日。

处罚信息截图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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