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8月9日讯 近日,浙江锯力煌锯床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对外提供借款,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第1035号文件显示,2015年6月,锯力煌向公司董事、总经理李斌胜提供借款500万元。2015年4月,锯力煌向沈灵利提供借款2160万元,未履行审议程序。
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锯力煌向董事、总经理李斌胜提供借款,违反了《公司法》第115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锯力煌向沈灵利提供借款,未履行审议程序,违反了《管理办法》第12条、《业务规则》第4.1.2条,构成公司治理违规。锯力煌董事长,对锯力煌违规对外提供借款负有责任,未能忠实勤勉尽责,违反了《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浙江锯力煌锯床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浙江锯力煌锯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新富、董事兼总经理李斌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据公开资料显示,浙江锯力煌锯床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2月8日在丽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李新富,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带锯床、带锯条、切削工具、铸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