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7日讯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对湖南超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湖南超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湖南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决定显示,经查,湖南超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安联美嘉资产2015年实现的净利润为-150.80万元,2016年实现的净利润为-522.37万元,与资产评估报告净利润的预测金额(2015年317.42万元,2016年388.97万元)相比,均未达到其50%,且未达盈利预测的原因不属于公司管理层事前无法获知且事后无法控制的原因。披露2015年年报时,湖南超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未就此事项作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29条的相关规定。
湖南证监局认为,湖南超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实现的净利润与资产评估报告预测金额存在严重偏差,湖南超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未及时作出解释并道歉。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29条的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湖南超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