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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炬生物未及时披露诉讼进展情况遭厦门证监局警示

2017-07-27 14:25 千龙网

千龙网7月27日讯 7月25日,厦门证监局发布公告,对福建三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告显示,经查,2016年10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人民法院对福建三炬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诉的葡萄种植赔偿案件已作出民事初审判决,判决三炬生物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27万余元,金额占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3%。三炬生物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进展情况,直到2017年3月15日才进行公告。

厦门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三炬生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厦门证监局同时表示,该公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人职责,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改进、学习情况提交书面报告。

资料显示,三炬生物是处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的生物有机肥料制造商,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于新三板挂牌上市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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