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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非经资产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序推进

2017-07-26 12:19 首都建设报

来源标题:非经资产及“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序推进

■本报记者 王璐 通讯员 李永福 王劲松 庄万存 张绍福

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召开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接收及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培训会。会上,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和市国资委企业改组处有关负责人对《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及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资发[2017]15号)和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在京中央企业供水、供电、供热(气)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的通知(京国资发[2017]13号)文件的解读引起各方的极大关注,为帮助各企业进一步了解政策规定,北京房地集团相关负责人就市属国企非经资产移交和在京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了介绍。

关于非经营性资产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文件的起草背景

2017年1月,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7]7号),市国资委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制定了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工作程序,对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以及在京中央企业“三供一业”有关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委托北京房地集团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开展对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和在京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基本信息的采集填报,对各企业共533名信息填报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填报工作已于6月结束。

2017年3月,开始移交工作程序的起草工作并完成初稿。期间,市国资委与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进行了反复沟通并发放征求意见函。市国资委广泛征求10家市级有关部门、全部市属企业以及委内相关处室意见。市国资委将起草工作中的有关重要事项报请市政府批示同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批准后与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国务院国资委相关领导在全国国有企业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的培训会上,称赞北京市“整体移交,现状接收”的做法是解决问题的良好经验。

非经营性资产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作出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对在京央企“三供一业”移交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工作要点中指出,要求国务院国资委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方案。习近平总书记连续3年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分类别、多渠道,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建立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连续3年要求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国务院领导专门主持召开国务院的会议多次进行研究讨论,出台了系列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国有企业卸下沉重包袱的政策文件。

国务院国资委将对央企集团公司剥离办社会职能进行考核,各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进行考核。北京市国资委也将此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列入各单位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纳入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体系,各级有移交任务的单位要真正负起责任,按文件要求不打折扣进行交接,移交面积多的单位要提前制定方案。

非经营性资产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总体要求

非经营性资产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切实减轻国有企业负担,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有力保障。

基本原则为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多方筹资,成本共担;以人为本,维护稳定。

什么是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资产中所列、国家划拨形成或企业投资形成、非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资产。生活区内的所有房屋、配套用房、设备设施及土地原则上应全部划分为非经营性资产,北京市属国有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及其配套设备设施、附属用房等全部房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必须完整地移交给市级平台。

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职工家属区住房及其配套的附属公用设施和商业配套设施等。如:职工住宅楼、职工宿舍、地下空间、人防空间、物业用房、社区用房、门房、锅炉房等;招待所、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学校、幼儿园、食堂、浴室、配套公建及福利设施等;商店、便民菜站、粮油店、车棚等附属配套用房、设备用房等。

什么是“三供一业”?它的分离移交有哪两种方式?

“三供一业”是指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的统称。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指出,在京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有两种方式,即:在京中央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整体移交和分项目移交,既可以按照文件要求把“三供一业”相关的资产整体移交到市级平台,也可以按照文件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对供气、供热、供水、供电和物业管理分项进行移交。不管按照何种方式,必须在2018年完成,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2019年之后,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不得为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任何费用。

如何理解分离移交工作的“整体移交,现状接收”?

整体移交是指移交单位应将非经资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相关档案资料、公维基金、售房款余额、综合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全部完整移交接收单位。移交单位分离移交资产前不得隐匿或有选择地移交资产,不可提前自行处置(含出售、出租、转移、分割等)非经资产中的公用设施和商业配套设施。

现状接收是指接收单位除违法建设及其他特殊情况外,不分资产状况好坏,按现状全部接收。违法建设交接后涉及拆违、整治等处理的情况,相关工作及责任由移交单位负责。为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便于接管后的整体管理,配套用房(无论有无房屋所有权证)须全部移交接收单位。非经营性资产配套用房包括:为家属区服务的机房、水泵房、配电室、锅炉房等各类设备用房、企业为家属区配建的商业配套用房、社区服务用房(非政府或街道出资建设的)、管理用房、车库、车棚等原规划设计用于小区服务配套的其他用房。

市级非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处置平台承担哪四项职能?

为整合市属国有企业相关资源,北京市组建了全市统一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处置平台(简称市级平台)。市级平台定位为特殊功能类企业,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市属国有企业职工住房等非经营性资产实行专业化管理,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承接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市级平台具体承担四项职能:接收、管理、运营、处置。

一是接收。逐步将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市级平台集中统一管理处置,同时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有序接收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三供一业”。

二是管理。依据城市规划,对尚未接入市政公用设施的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并分户设表、按户收费。发挥市级平台专业化管理优势,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不断降低管理成本,切实提升居民满意度。建立健全非经营性资产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实现房屋管理安全、设备运行可靠、物业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高效。

三是运营。加强市级平台接收的非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文化、商业等便民服务,在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的同时,积极培育发展新服务、新市场、新业态,推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处置。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等政策,结合市级平台接收的职工住房数量多、面积大、分布广等特点,对具备条件的连片区域进行棚户区改造和综合整治,着力解决部分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公共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

北京市国资委对移交单位和接收单位有哪些工作要求?

各移交单位在非经营性资产或“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之前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移交企业认真学习理解相关政策文件,确定移交主体,成立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梳理资产总体情况,明确涉及非经营性资产移交的范围、坐落位置、面积、户数、管理运行情况等;核查资产权属情况,根据《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确定移交主体;结合相关资料核对实物资产,确保产权单位名称、资产坐落地址、面积等证载信息或其他权属证明材料信息与实物资产相一致;向非经营性资产接收单位——房地集团发送移交意向函,说明移交范围及相关事项处理办法。

各移交单位要认真梳理填报的基础信息,制定移交方案,方案要明确,内容涵盖《通知》京国资发[2017]15号中要求的项目,按移交方案解读中要求的顺序去写,统一规范化格式。各单位业务进展已经成熟或相对成熟,不限于今年确定的试点企业,可与房地集团马上对接,开展尽职调查。

在京中央企业“三供一业”选择整体移交的由房地集团负责除供电以外的所有接收工作,各移交单位要认真梳理填报基础信息,市级平台不接收未填报基础信息的单位。目前拟由11家央企作为试点企业,也鼓励有移交意向的单位积极对接房地集团。

接收单位房地集团要有接收预案,包括接收人员、方法、尽职调查安排、划拨物业公司股份的方案,保证签订框架协议后马上开展尽职调查,调查尽可能覆盖更多企业,确保按时完成今年的试点企业接收任务。房地集团有10年接收非经工作经验,面临新形势、新政策,要勇担重任,发挥国企担当精神。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房地集团明确工作要点抓紧落实,对于已签订框架协议的项目马上开展尽职调查。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北京市国资委要做好哪四项工作?

一是做好政策文件、程序标准文件的制定及解读。此次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特别是“三供一业”的移交实行专业化社会化管理,主要是解决企业的负担。央企、地方企业要学习研究透相关政策,做好衔接,要做好职工家属思想工作。

二是对接收单位、移交单位疑义进行协调。做好央企内部的工作衔接,注意集团公司之间的协调平衡,包括集团公司和下属企业,在京央企有些涉及层级多,集团公司需要统筹协调与下属单位之间关系。把非经资产、三供一业移交与北京市疏解整治促提升任务中的拆违、综合整治、违法出租等有序衔接。接收单位与移交单位标准费用产生疑义,由北京市国资委负责协调。

三是推荐对接的接收企业。各单位要积极与接收企业联系对接,此次推荐的分项目接收单位是国有企业,其中“供水”分离移交给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分离移交给国家电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供气”分离移交给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热(管网热力)”分离移交给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区域锅炉房)”及“物业管理”分离移交给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四是协调有关市属部门为尽快实施移交建立通道。分项目移交,无论先改造还是后改造,相关单位要负起责任,需要协调市属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加快实施的事项报市国资委审批。移交单位、接收单位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确保企业和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作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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