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8日讯 7月17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京发改节能处罚[2017]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宝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的相关节能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日常监察工作安排,北京市发改委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5月31日,对北京宝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进行监察。经查实,北京宝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节能违法问题。
北京宝洁洗涤用品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被北京市发改委处以没收Y180M-2型(编号:JB110801-2002)等共计11台电动机的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