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8日讯 7月17日,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保险甘肃分公司)因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被甘肃保监局罚款5万元。
甘保监罚〔2017〕5号行政处罚书显示,永安保险甘肃分公司未经甘肃保监局批准,批复同意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庆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永安保险庆阳中支)于2017年2月上旬至5月上旬,在庆阳市西峰区庆化二区2幢1单元12号设立下级营业机构开办车险业务,该营业机构外部门头标识为“永安保险”,机构内部配备有电脑、打印机等固定设备,有相应的公司业务人员。时任永安保险甘肃分公司总经理王晓东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永安保险甘肃分公司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我局决定对永安保险甘肃分公司给予罚款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王晓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