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8日讯 7月17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京发改节能处罚[2017]2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国瑞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被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根据日常监察工作安排,北京市发改委于2016年11月9日至2017年6月20日,对北京国瑞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进行监察。经查实,北京国瑞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Y280M-4型(编号为:070902J)等共计10台电动机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北京国瑞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七条“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北京市发改委决定没收Y280M-4型(编号为:070902J)等共计10台电动机。
据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国瑞兴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正式组建,是北京国瑞兴业地产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旗下管理着13万平米的国瑞购物中心、千米国瑞商业街、社区型Shoppingmall富贵园购物中心等总面积近50万平米的商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