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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浦发村镇银行未按规定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被处罚

2017-07-11 16:07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7月11日讯  日前,人行衡阳市中支发布的衡银罚〔2017〕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衡南浦发村镇银行因存在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问题,被警告并处罚款3708.73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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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公示表截图

责任编辑:詹婷婷(QT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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