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0日讯近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京保监罚〔2017〕9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国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代理公司)因变更住所未报告,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四条,被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并警告,处1万元罚款。
时任国民代理公司总经理王晖,是对上述违规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根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条,北京监管局决定对王晖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国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琰。北京国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最大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主要从事财产保险(机动车险、企财险、家财险、工程险等)、人寿保险(团险、个险)、责任保险等保险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