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适老性强的商业保险、年内试点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7月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释放重大利好。行业人士表示,《意见》的出台,意味着个税递延养老险的推出已步入实质性阶段,未来预计每年有望千亿级的增量保费,将会成为保险行业的重磅“催化剂”。
大力发展适老性商业保险
一直以来,由于风险过高,65岁以上老年人可保的险种较少,可以说,商业保险在老年产业中,长期处于“集体缺位”。3年前,广东相关部门联手商业保险机构,在全省发起并持续推动“银龄安康行动”,主要是为广东60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符合条件的老人可通过政府购买和自费等形式获得保障。
不过,即便去年广东老人意外险覆盖率已达到53%,位居全国首位,但受限于政策支持有限、保险意识不足等,该意外险推广起来面临不少难题。而这也恰恰反映出当前商业养老保险所面临的困局。
近年来,我国老龄人口占比不断提升,养老保障压力日益加大。但商业养老保险发展仍相对滞后。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覆盖面很小,难以满足公众养老保障需求。因此,作为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十分紧迫且必要。
“国务院制定商业养老保险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说明推动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决心大、力度大,也充分肯定了商业保险的作用。”国内第三方保险平台慧择网事业部副总经理谢淑贞如此说。
针对“空巢”老人探索险种
目前,在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三支柱”中,第一支柱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比重较大,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缺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预测,15年后养老金缺口将达到4.1万亿。而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由于起步较晚,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
中国保监会统计显示,中国人均长期寿险保单持有量仅为0.1份,远低于发达国家1.5份以上的水平。根据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的统计,多年来我国寿险资产中80%是属于理财产品,只有20%属于传统的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密度、深度也低于发达国家水平。
“因此,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是对未来养老保险体系最为重要的支撑。基本养老保险带来的缺口将由商业养老保险来补足,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太平洋证券分析师魏涛表示。业内专家也称,预计未来5年商业养老保险的保费规模将超过3万亿元。
规模增长的同时,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多样性也亟待提升。这次《意见》提出,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供给,为个人和家庭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养老保障。尤其是针对独生子女家庭、无子女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群体养老保障需求,探索发展涵盖多种保险产品和服务的综合养老保障计划。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险每年将带来千亿级保费
值得一提的是,国务院《意见》明确提出,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一税收优惠业内已呼吁多年。
据相关保险公司测算,在“税基递延”模式下,同等收入情况,越早购买税延型养老保险产品,未来可省税额越高;同等时间开始购买产品的情况下,收入越高,未来可省税额也越高。
“随着我国个税递延政策落地,此类产品有望迎来爆发式发展。”东吴证券行业分析师丁文韬分析,假设目前纳税人口(2800万)中的70%购买该保险,每月可抵扣保费为600元,预计每年将带来1000亿—2000亿元的超长久期增量保费,将会成为保险行业的重磅“催化剂”。●南方日报记者 郭家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