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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志诚教育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被股转公司警示

2017-06-29 13:16 千龙网

千龙网6月29日讯 6月26日,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志诚教育未能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6月23日,志诚教育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根据该公告,全国股转公司对志诚教育以及公司董事长金全荣、董事会秘书刘玲华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志诚教育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并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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