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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反击格力 提三起诉讼索赔4000万元

2017-06-29 09:11 中国网

又是空调销售旺季,也是巨头“打架季”。

日前,格力电器(000651,SZ)在北京起诉美的“制冷王”系列空调侵犯其实用新型专利权,索赔5000万元。6月27日美的方面开始“反击”,记者获悉,美的空调6月21~26日连续在苏州、广州两地,就格力侵犯其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对格力空调发起3起诉讼,累计索赔4000万元。

多位行业内人士6月28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家电巨头的“专利战”实际上是与空调市场竞争有关。

美的提3起专利诉讼“反击”

上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其官方公众号上透露,格力电器起诉北京天昂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昂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制冷公司)侵害其实用新型专利权,该案涉案专利系名称为“空调器室内机”的实用新型专利,被诉侵权产品为“制冷王”系列空调。

格力电器称,格力系涉案专利的权利人,美的制冷公司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以及天昂公司许诺销售、销售的美的“制冷王”系列空调,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格力采用涉案专利制造的“U尊”产品受到市场青睐,而美的公司低价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侵蚀了格力公司的市场。由此,格力请求法院判令美的方面停止侵权并赔偿5000万元经济损失。

目前,美的已经提交民事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合议庭正在对该案进一步审理。

6月27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美的空调方面获悉,美的空调已经对格力的专利诉讼进行反诉。6月21日,美的空调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格力空调侵犯其“轴流风轮”的发明专利,要求格力即刻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等全部侵犯该项专利权的行为,支付侵权赔偿金等费用3000万元。

据美的空调知识产权相关负责人介绍,“轴流风轮”发明专利是美的于2007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并于2009年获得授权,该专利合法有效且专利权稳定,专利权人为“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目前法庭已经受理案件。

6月26日,美的空调再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两起诉讼,起诉格力空调侵犯其两项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格力即刻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使用等全部侵犯该两项专利权的行为,并合计向格力索赔1000万元。上述两个案件也已获法院受理。

业内:凸显市场竞争白热化

产业观察人士洪仕斌6月28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个性问题产生共性的时候,背后肯定有逻辑,背后的逻辑一定是空调市场竞争白热化,过去格力空调一枝独秀,现在是美的格力相争。市场好的时候肯定不会搬出专利这个点。”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注鱼副总裁王剑锋也告诉记者,“价格战无疑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行为。不选价格战,那就只能选择技术战,专利战在所难免。随着市场竞争越发激烈,空调领域的专利大战只会愈演愈烈。”

奥维云网(AVC)研究院院长张彦斌则认为,格力美的专利战是正常现象,他也认为这与市场竞争有关。“企业过去不太在乎这个(专利权),因为你有我也有,都差不多,但现在空调产品差异性难有了,家电企业就开始拿这个相互指责。”

“再者,打专利战也客观上起到吸引眼球作用,起到了投放几千万广告费都达不到的广告效应。”张彦斌表示。他同时认为,两大巨头打响专利战也说明企业竞争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以往竞争多是在营销层面,现在上升到专利层面可以反映出从低端走向高端;二则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意识加强,竞争的手段也开始法律化。

“‘专利战’实质就是‘市场抢滩战’,企业用获得专利权的产品或技术在市场竞争中进行防御,使竞争对手无法进入这个技术领域和市场。”湖南闻胜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刘凯也表示。

不过,王剑锋表示,按照专利法规定,立案必须先取证,而取证过程比较繁琐。且一般原告发起诉讼时,被告往往会提出专利无效申请,若被告方反复提出无效申请,一场诉讼没个几年很难完结。刘凯也告诉记者,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强,单个律师已很难满足繁杂的诉讼,需要律师团队共同完成诉讼全程。因此,相应的律师费用也会比一般案件高。

责任编辑:詹婷婷(QT0006)作者:陈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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