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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期上报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情况 乐创教育被罚6000元

2017-06-28 17:49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6月28日,北京市商务委发布“京商罚字[2017]第0609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乐创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乐创教育”)未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被罚款6000元。

据悉,2017年6月2日,北京市商务委行政执法人员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北京乐创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北京乐创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2016年第一季度将2015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其行为属于特许人未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北京市商务委表示,北京乐创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北京市商务委决定对北京乐创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陆仟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乐创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致力于推动机器人教育行业的发展,是集科技创新教育课程、科技教育服务平台、全国机器人赛事、国际青少年科技实践交流、科技教育资格认证培训于一体的创新教育品牌。2016年在新三板上市,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科技教育公司。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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