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新疆天茂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警示

2017-06-28 17:37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6月26日,新疆天茂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茂科技”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被出具警示函,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于2017年6月23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1.4条、第6.1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同时,对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于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公司向投资者表示歉意,并表示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公司已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今后,公司表示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

公开资料显示,新疆天茂新型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05月23日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水泥制品制造、销售;节能保温材料制造等。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