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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 一恒贞又因信批违规收警示函

2017-06-28 14:1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继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一恒贞近日又因未按期披露 2016 年年度报告,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显示,截至 2017 年 4 月 30 日,一恒贞未在 2016 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一恒贞的董事长、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股转公司决定对一恒贞及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一恒贞表示,公司自6 月 23 日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后立即进行整改。 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显示,一恒贞是一家从事珠宝饰品设计及销售的品牌连锁公司。2015年10月13日,一恒贞在新三板挂牌上市。自上市以来,一恒贞也是风波不断,2016年先后被曝出违规对外提供担保收,拖欠员工数月工资,近日又因涉及四宗案件被纳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被要求偿还金额总计超过1612万元。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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