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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基股份未按时披露年报被警示 发公告称已进行整改

2017-06-28 11:5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由于收到主管部门要求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股份”)于6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整改,已于5 月26日披露了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显示,鸿基股份于6月26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 号) 。

公告载明,“截至2017年4月30日,鸿基股份未在2016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股转公司认为,鸿基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七条及《业务规则》第 1.4 条、第 6.1 条的规定,股转公司决定对鸿基股份以及公司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鸿基股份在对此发布的公告中表示,“我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并立即进行整改,今后,公司将按照《业务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完善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我公司在此向投资者表示歉意,今后将更加充分地重视定期报告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公司已于2017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鸿基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年2月4日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聚丙烯的研发、生产、销售。

责任编辑:詹婷婷(QT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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