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1日讯 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1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吉林银行吉林分行因存在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的问题,被吉林银监分局罚款25万元。
资料显示,吉林银行吉林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汪大盛。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显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案”。
吉林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吉林银行吉林分行作出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媒体报道,吉林银行在2017年5月披露了2015年年报,净利润和不良率的表现不理想。该行净利润25.86亿元,同比减少2.91%;截至2015年末,不良贷款率高达1.5%,比2014年末上升0.43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2月,吉林省委第三巡视组向吉林银行反馈专项巡视情况,也反映出该行目前存在的许多问题。巡视中,巡视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比如“行业信贷风险与廉政风险并存,一些分行高管存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