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经济> 正文

太平洋财险安龙支公司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罚22万元

2017-06-14 14:50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6月14日讯 6月13日,中国保监会贵州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显示,经查,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龙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安龙支公司)存在利用保险代理人,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被贵州监管局责令司改正,并处22万元罚款。

吕云霄为太保产险安龙支公司工作人员(其间,2016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太保产险安龙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杨宗琴于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兼任太保产险安龙支公司经理,对任职期间的上述问题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贵州监管局决定对直接负责的吕云霄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宗琴警告,并罚款5万元。

千龙网记者查阅资料发现,今年来,太平洋财险因违规受罚已非首次。今年5月,太平洋财险四平中支存在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的违法行为,被吉林监管局罚款16万元。同时,相关人员马艳丽、孔庆林被警告并分别罚款3万元和2万元。

今年4月,太平洋财险长沙中心支公司于2016年3月承保的保单号为ACHSUB1Y1416X005497Y、ACHSUB1Y1416X005695N等15笔商业车险,存在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被湖南保监局处以罚款7万元;太平洋财险遵义中心支公司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被罚款25万元。

今年2月,太平洋财险济南中支存在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的违法行为,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对太保财险济南中支罚款10万元。冷丽莲时任太保财险济南中支总经理助理,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对其警告并罚款3万元;太平洋财险大庆中心支公司2016年1月至6月虚列费用,被罚款15万元。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